迪安诊断: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沈立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191,923,363.21
7,389,643,136.76
2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57,735,202.29
2,351,954,550.25
8.75%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30,682,221.18
42.33%
4,885,732,866.24
3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913,275.83
27.75%
291,983,424.49
1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5,468,543.94
10.39%
269,396,783.66
1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5,444,859.06
51.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23.08%
0.53
15.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23.08%
0.53
1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
0.46%
11.88%
0.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3,351.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566,258.3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14,427,455.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2,965.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82,700.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54,758.19
合计
22,586,640.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7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陈海斌
境内自然人
38.09%
209,865,838
157,399,379
质押
128,250,000
赖翠英
境内自然人
2.89%
15,951,080
0
质押
13,020,000
徐敏
境内自然人
2.62%
14,417,718
10,813,288
质押
3,650,000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5%
14,040,000
11,700,000
质押
5,400,000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健康共
享优质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27%
7,020,000
7,020,000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27%
7,020,000
7,02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9%
6,000,581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9%
5,985,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3%
5,695,013
0
胡涌
境外自然人
0.93%
5,137,971
0
质押
2,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海斌
52,466,459
人民币普通股
52,466,459
赖翠英
15,951,080
人民币普通股
15,951,08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00,581
人民币普通股
6,000,58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9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8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95,013
人民币普通股
5,695,013
胡涌
5,137,971
人民币普通股
5,137,971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
5,050,024
人民币普通股
5,050,024
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13,055
人民币普通股
5,013,055
李有振
3,727,800
人民币普通股
3,727,800
应一城
3,699,447
人民币普通股
3,699,44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胡涌先生是陈海斌先生妻子的弟弟;
2、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陈海斌;
3、除上述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57,767,568.70
755,380,622.21
-52.64%
主要系:报告期通过集团资金池内部融
资功能,盘活各公司的沉淀资金、提高
了全集团的资金效率等所致;
应收票据
26,232,436.49
12,199,407.60
115.03%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应收票据所致;
应收账款
2,842,287,044.00
1,675,238,515.55
69.66%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应收账款以及原诊断检验、产品销
售等业务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268,960,158.13
156,671,632.36
71.67%
主要系:报告期诊断检验、产品销售等
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纳入合并的子公
司增加的预付款项所致;
其他应收款
119,909,941.11
197,673,544.62
-39.34%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2017年年末处置意
峥股权款10,000万元所致;
存货
1,095,973,504.42
679,385,230.72
61.32%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存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67,316,633.30
28,977,705.86
132.30%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以及部分不享受
免税政策的诊断服务公司由于服务销
项税率远低于材料采购进项税率导致
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大所致;
在建工程
2,892,864.28
2,115,548.42
36.74%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建设的司法鉴定业
务软件系统尚未完工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
40,915,880.25
18,734,666.11
118.40%
主要系:报告期FMI合作项目启动,新
购软件及专利许可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286,653.88
89,643,186.40
33.07%
主要系:(1)母公司由于加大研发平
台、高端人才储备、信息网络一将难求
等投入及承担投融资的资金成本,税前
可弥补亏损增加;(2)新纳入合并的子
公司增加的坏账准备相应计提递延所
得税资产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18,877,099.24
661,592,013.11
54.00%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应付账款以及业务规模扩大相应
未到付款期采购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47,268,796.83
29,485,612.04
60.31%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预收款项所致;
应交税费
124,821,057.28
70,951,802.44
75.92%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应交税费,以及业务规模扩大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等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671,929,124.34
351,703,303.27
91.05%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未到付款期的青
岛智颖约2.8亿元股权转让款所致;
长期借款
988,315,312.50
726,230,000.00
36.09%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项目借款增加所
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60,649,200.00
-100.00%
主要系:截至报告期末,原期初超过一
年的股权转让款中付款期不足一年已
转入其他应付款披露所致;
营业收入
4,885,732,866.24
3,675,533,200.20
32.93%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业务以及原诊断检验、产品销售等
业务增加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
3,245,285,676.50
2,431,459,187.34
33.47%
主要系:报告期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增
加的业务以及原诊断检验、产品销售等
业务增加较多所致;
税金及附加
18,015,589.96
13,328,516.31
35.17%
主要系:报告期新并购子公司以及原诊
断检验、产品销售等业务毛利增加较多
所致;
销售费用
422,750,405.20
306,476,362.22
37.94%
主要系:报告期业务规模扩大、人员成
本上涨等带来的销售费用增长变化所
致;
财务费用
121,548,296.50
75,934,568.57
60.07%
主要系:为满足业务需求新增贷款及发
行中期票据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4,045,280.20
11,879,871.36
102.40%
主要系:报告期业务规模增加以及新并
购子公司增加的应收款项所致;
投资收益
30,042,781.47
46,262,629.71
-35.06%
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联营企业浙江博
圣的股权比例同比下降所致;
其他收益
10,350,865.89
主要系:报告期完工验收的政府补助项
目多于上年同期所致;
营业外收入
6,531,987.55
10,706,631.37
-38.99%
主要系:上年同期其他收益(即与经营
相关的政府补助)无需追溯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44,859.06
-197,094,613.33
51.57%
主要系:报告期完善了商品采购款的结
算方式、延长了信用账期,采购商品、
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较慢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119,358.28
-1,300,191,108.33
53.77%
主要系:本期放缓投资,股权投资支出
的现金大幅下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669,613.63
1,178,010,322.22
-74.82%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借款比上年同期大
幅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8年1月11日,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延
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8年3月19日之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2018年3月6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
成了问题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
2018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进行调整,收购广州迪会信64%股权和补充
流动资金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余项目不变,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修订。
2018年5月17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事项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同步更新。
2018年7月13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
工作的函》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问题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
2018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8年8月21日,鉴于上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
期,具体为自2018年10月9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0月9日止。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1314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发事项正在进行中。
2、战略合作事项
2.1 与FMI和ROCHE战略合作
2018年4月26日,迪安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FMI和ROCHE进行合作的议案》。公司与
Foundation Medicine, Inc.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迪安通过获取FMI全面基因组测序分析(CGP)相关技术的独家授权的方式,建立
迪安肿瘤精准诊断实验室,构建标准化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在中国(除澳门、香港和台湾)实现FMI旗下FoundationOne.、
FoundationOne. Heme和FoundationACT.产品的应用,为肿瘤患者寻找适合的治疗方案;与此同时,2018年4月26日,迪安与
F. Hoffmann-La Roche Ltd.(以下简称“ROCHE”)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迪安与ROCHE进行独家合作,推动上述产品在中国市
场的商业化。此次合作将助推肿瘤个性化诊疗在中国的发展。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在进行中。
2.2 与Agena战略合作
2018年7月3日,公司与美国Agena Bioscience,Inc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旨在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推
动核酸质谱技术平台与多重DNA基因检测的诊断方案在中国市场的推广,致力于生命科学与精准医疗的临床研究与实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在进行中。
3、对外投资事项
3.1青岛智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智颖”)项目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岛智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57,630万元现金收购杭
州海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青岛智颖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智颖51%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此协议正在履行中。
3.2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迪桂)事项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由于原合伙人退伙,为有效延长杭州迪桂的运营期限,优化各个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收益风险承
担方式,公司与宁波卓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雅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卓源投资”)共同签署《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8年7月26日,杭州迪桂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迪安诊断退伙,公司退伙后,杭州迪桂认缴出资
额由100,100万元减少至95,100万元。卓雅投资为杭州迪桂普通合伙人,卓源投资为杭州迪桂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退伙,并配合杭州迪桂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债事项
2018年5月3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公司及其发行的16迪安01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
级为AA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2018年6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018年9月21日,公司披露《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本次付息的债权
登记日为2018年9月26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18年9月27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债2018年付息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5、质押事项
2018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部
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质押与解除质押事项完成后,陈海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1,4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18.41%。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本次
质押事项完成后,陈海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0,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1.90%。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部
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质押与解除质押事项完成后,陈海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8,2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23.27%。
6、其他事项
2018年2月12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彦肖女士鉴于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基于对公司
当前经营及未来发展战略实施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7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娄歆懿先生递交的《离职申请》。娄歆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离职后娄歆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18年7月13日,公司收到王彦肖女士的函告,王彦肖女士已完成该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后,王彦肖女士通过个人证券
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6%,累计增持金额1,003,949.50元。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相关最新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为其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共计12,000万元。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针对个别媒体发布了的歪曲报道进行了澄清。